1992 年,那个家喻户晓的大明星 “刘三姐” 程春莲,就因为 76 万块钱,被判了死刑。眼瞅着要被枪毙了,她冷不丁扯着嗓子大喊:“我做了那么多贡献,咋就没个奖励,犯点错就得受罚,这哪儿说理去,太不公平啦!”
上世纪 80 年代那会儿,在湖北黄石,有个叫程春莲的女演员,那可是当地曲艺界响当当的大腕儿。她演的《刘三姐》那叫一个绝,还有好些经典曲目,经她一演,火得不行。她自个儿也是有真本事,又肯下功夫,往那舞台上一站,浑身都透着光,耀眼得很。
程春莲打小就痴迷艺术,嗓子一亮,歌声甜得能腻死人,跳起舞来,那身段,那姿态,优雅得没法说。没多长时间,就在地方歌剧团里冒尖儿了,成了团里的台柱子。每一场演出,对她来说,都是显摆自个儿能耐的好机会,也是她觉着自己活明白了、有价值的时候。
可后来呢,程春莲迈出了黄石,到了北京、上海这些大城市。好家伙,一瞅见那高楼大厦,五彩斑斓的霓虹灯,整个人都看呆了。心里就犯起了嘀咕,凭啥自己只能在舞台上蹦跶,那些高楼大厦里头的奢华日子,自己咋就享受不着呢?
这么一想,程春莲一咬牙,决定不干演员这行了,下海做生意。她仗着自己长得漂亮,认识的人也多,就跟渤海石油公司的一个领导梁某搭上了伙,一头扎进了石油贸易这行。那时候,正好是计划经济往市场经济转轨的时候,石油贸易这行,到处都是赚钱的机会。
程春莲和梁某可没走正道儿,又是虚报石油需求量,又是偷偷非法转卖石油,这么倒腾来倒腾去,没多长时间,就捞了一大笔钱。刚开始,他们干的这些事儿,还真没被人发现。可咱都知道,这种靠违法弄来的钱,哪能踏实呢?
1989 年,程春莲干的那些非法勾当,到底还是被人给抖搂出来了。就因为倒卖石油,涉案金额高达 76.6 万元,法院判了她死刑。宣判的那一刻,程春莲满肚子委屈,觉得自己做的事儿,对地方经济也有好处啊,咋就落得这么个下场呢?可她压根儿就没寻思寻思,自己干的事儿,那是违法的,把国家资源都给祸害了。
程春莲的事儿,最后以悲剧收场。她被执行了死刑,一条命没了,以前的梦想啥的,也都跟着烟消云散了。她这事儿啊,就像个大警钟,时刻提醒着大伙,在追求财富、想着出人头地的路上,一定得守法律,道德底线可千万不能破。